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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1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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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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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中国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谋长远、善创新、上水平、求实效、改作风,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推进理论创新、发挥智库作用、参与社会治理、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坚持从严治会,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服务保障。

  2018 年工作的主要安排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 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 联合相关中央政法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等,共同举办习近平总书记“5·3”重要讲话一周年座谈会。继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2018年“双百”活动重大宣讲主题,重点推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主题举办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

  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采取座谈会、专题报告会、讲座、学术论坛、专项课题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宣传和贯彻。

  引领、推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读本》。

  (3)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开展干部考核和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

  (4)继续推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党的建设工作。开展部分中国法学会 研究会设立分党组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规律的研究会党建工作新模式。制定《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推进研究会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推动各地方法学会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围绕工作大局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着力发挥高端智库作用

  (5)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制度研究,加强宪法新修正案的阐释,做好凝聚共识、引领思潮的工作。

  精心确定2018年度各项研究课题,认真组织课题招标工作。进一步完善课题管理、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常态性报送研究成果等制度机制。建立课题成果报告会制度。发挥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研究基地的作用,突出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

  继续做好相关单位的委托研究,提升研究成果的水平和实效。与中办法规局共同组织编写《党内法规学》教材。

  (6)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引领法学研究”为主题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以“依宪执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举办中国法治论坛(2018);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举办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指导相关地方法学会办好七个区域法治论坛。

  (7)继续抓好立法专家咨询会工作,建立并完善专家学者、立法部门、实务部门常态化参与机制。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论证、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8)制定《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智库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申请认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为国家级高端智库工作。推进法治智库协同机制建设。

  三、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

  (9)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参与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材体系建设,组织编写交叉学科、新兴学科领域高校教材和重要法治领域培训教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成果进高校、进教材、进课堂,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专题调研,为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法学体系建设和法学教育改革提供改革建议和咨询意见。

  组织“法学家下基层调研”专题调研活动。

  (10)开展第二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认定工作;组织 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加强对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历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法学优秀成果奖的宣传。支持、指导各地方法学会、研究会开展杰出人才、优秀成果等评选。

  (11)加快推进在中国法学会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工作。

  (12) 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进一步发挥团体会员作用。做好会员服务管理工作,利用“互联网+”方式建设网上会员之家。

  四、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工作

  (13)继续精心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召开“双百”活动经验交流会。以各地方法学会为主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通过“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等平台和阵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程”。

  (14)加强宣传阵地和平台建设,建好“中国法学会网络中心”,充分利用法学会系统新媒体矩阵,加强网上群团建设;推进法学会系统网络资源整合工作。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法学人才库和专题文库建设。

  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7)。

  (15)总结、推广地方法学会开展基层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经验,支持和指导各地方法学会利用网络科技开展 智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新 “枫桥经验”理论化、法治化专项课题研究。

  组织开展“对话司法大数据”“深化涉诉信访改革”等专项调研。

  五、深化、拓展对外及港澳台法学交流

  (16)切实加强“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问题研究,举办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法治论坛。

  举办首届“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第三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中美法治二轨对话”等活动。

  (17)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举办“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中非联合研究交流项目”等。

  加强面向发展中国家的青年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举办中国—非洲、中国—东盟、中国—南亚、中国—东北亚等法律人才培训项目。

  继续抓好国家外专局的相关专题研修培训。举办“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班”。

  (18)深化同台港澳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合作。继续组织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等活动。

  (19)支持和指导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积极开展对外法学交流。

  积极推荐中国法学会研究会负责人在国际法学、法律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提升中国法学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自身建设

  (20)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制定完善系列配套改革举措。

  认真履行全国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制定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监督管理的意见,完善研究会换届工作、请示汇报、经费使用、评估管理、意识形态责任等制度。加强对各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21) 召开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做好对省级法学会的工作考核。积极推动各地方法学会建设实体化、工作实战化。加强对市、县级法学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培训和指导。

  评选和表彰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2)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会。持之以恒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23)认真筹备召开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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